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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官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8日

  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官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云金罚决字【2025】115号、云金罚决字【2025】116号),对昆明官渡沪农商村镇银行“贷款资金用途监控不严,贷款资金被挪用”的违规行为,处昆明官渡沪农商村镇银行20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警告。

  发现问题后,昆明官渡沪农商村镇银行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目前,昆明官渡沪农商村镇银行已按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各项经营工作正常开展。

  昆明官渡沪农商村镇银行将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守合规底线,强化风险管理,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昆明官渡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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