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第30号公告要求,我行将开展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办理定价基准转换的贷款,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2020年1月1日前与我行签订过合同已发放(包括全部或部分发放)或未发放,且在合同有效期内的贷款。
(二)贷款定价基准利率参考央行基准利率。
(三)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即非固定利率)。
二、请满足上述条件的贷款客户到我行协商定价基准转换事宜,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三、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贷款,请合同所涉的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担保人与我行提前预约办理相关手续。联系电话:0871—63588923。
四、转换工作自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昆明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
2020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