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2018年度云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出炉,昆明市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
河长制是河湖管理保护的重要制度创新,近年来,云南省河(湖)长制体系不断完善,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有序推进,督察督办工作不断强化,问题整改有力有效。2017年4月,《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出台后,市、县(市、区)和开发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级领导全部上阵,分别担任全市各个重点河湖的市、县、乡、村级河长,在体系上形成“四级河长五级治理”,实现了河渠湖库河长全覆盖。
为真正让河长制发挥作用,全力营造优良水环境,打造真正的“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河流,近日,昆明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总督察何云虹对洛龙河开展现场督察。何云虹一行重点查看了洛龙河源头黑龙潭水质情况和洛龙河河堤修复及绿化工程完成情况。区滇管(水务)局负责人详细汇报了洛龙河源头水质、水量情况,以及经开区河渠湖库统一管养工作。
自实行河长制以来,经开区实施洛龙河河堤修复及绿化工程极大地改善了洛龙河水环境质量和河道景观,何云虹对经开区河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洛龙河(经开区段)是我区三条重要入滇河道之一,要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确保洛龙河的水质不断提升。
此外,各相关部门要用更加严格的标准抓机制建设,以更高要求抓工作落实,落实河长提出的各项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将我区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为滇池保护治理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