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经开区出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真金白银”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提高全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意见》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服务方式、运营管理模式等内容,对新建的村改居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按每平方米1500元,改扩建项目按每平方米800元给予“以奖代补”建设补助,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按照社区老年人数,结合运营管理考核,对已建成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年给予5—20万元不等的运营补助;对户籍在本区的特殊困难老人、高龄老年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每人每月100元、200元和300元三个档次,实行居家养老助餐服务补助;对公建公营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社区老年人人数,按照3至7名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核拨管理人员经费补助。
为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中心运营管理,经开区还配套制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实施办法(试行)》两个办法,对助餐服务补助的核拨、资金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并从日常监管、基础指标、服务活动、问卷调查及一票否决等5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运营资金补助程序。
自2012年起,经开区坚持以人为本、为老服务,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依托社区、整合资源,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工作原则,启动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全区共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家,农村幸福院4家,受到广大社区老年人的认可和欢迎。
昆明经开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至“十三五”末,实现60%以上的村改居社区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为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的城市社区,并力争打造3至4处示范点,努力让辖区老年人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昆明信息港 记者栗飞 通讯员张慧春)